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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规则(试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西教育网  点击数12045  更新时间:2010/3/15 23:42:28  文章录入:hfzxlzy  责任编辑:admin

江西省普通高中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实施规则(试行)

 

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报名  

第三章 考试范围与模块  

第四章 题库的命制与管理  

第五章 考点设置  

第六章 考试管理  

第七章 评卷与成绩管理  

第八章 附则  

   

附件1: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  

附件2: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  

附件3:考点负责人职责  

附件4:考点系统管理员职责  

附件5:监考教师须知  

附件6:考生须知  

附件7:信息技术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江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  

实施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信息技术学科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之一。  

第二条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附件1)中“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采用上机考试形式”的要求,针对考试形式的特殊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第三条 本实施规则未涵盖事项按《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章 报 名  

第四条 具备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信息技术考试。  

第五条  凡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报名参加高二年级第二学期的信息技术考试。  

第六条 凡信息技术考试成绩未达到C等级者,可报名参加信息技术考试补考,补考成绩记录为A(补)、B(补)、C(补)、D(补)。  

第三章 考试范围与模块  

第七条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的规定,信息技术考试范围包括“必修:信息技术基础”、 “选修IA1:网络技术应用”、“选修IA2:数据管理技术”、“选修IB1:多媒体技术应用”、“选修IB2:算法与程序设计”共五个模块  

2010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暂定为必修模块。  

第四章 题库的命制与管理  

第八条 全省信息技术考试试题库和评分标准库属国家机密级材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密。  

第九条 全省信息技术考试的试题以题库形式保存在计算机中,试题库及评分标准库由省会考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十条 考试前,考点下载考试数据,并将考试数据导入到考场教师机。存放考试数据的机房要有严格的责任制、交接手续和工作纪律。  

第五章 考点设置  

第十一条 考试采用考点管理模式,每县(市、区)可设立若干个考点。  

第十二条 申报考点须分别经过县(市、区)、设区市两级会考办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设置为考点。  

第十三条 考点设置条件  

1、具有一定数量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能保证考试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3、每考点配备的学生考试机不得少于100台,并须配备10%的备用机,每个考场(同一机房)必须配有1台考场教师机,。  

4、考点计算机和网络配置应符合《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附件2)。  

5每个考点须选派一名考点系统管理员,要求人员相对固定,具有两年以上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或考试管理经验。  

6系统管理员和机房技术人员应参加信息技术考试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其他所有工作人员由各考区负责考务和技术培训。  

7、考点每个考场应有专门的机房管理人员进行维护管理,保证考试期间机房软硬件环境的稳定。  

8、考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考务工作人员,协助监考人员做好考场外的监督和为考生服务的工作。  

第六章 考试管理  

第十四条 全省信息技术考试实行上机考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  

第十五条 信息技术考试每年开考一次,安排在5月下旬的一周内完成,期间每天安排8场考试。每次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  

第十六条 考生凭《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证》参加信息技术考试。  

第十七条 考试实施程序  

(一)考前准备工作  

1.建立考务管理体系  

省会考办建立全省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专题网站,提供考务管理平台。  

省考务管理中心管理员,创建设区市级管理员帐号;设区市级管理员创建县(市、区)级管理员帐号;县(市、区)级管理员创建考点管理员帐号。  

2.报名信息采集  

按省会考办统一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报名,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报名,社会考生到县(市、区)会考办报名。报名信息上报到省会考办,汇总后由省会考办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导入到考试网站。  

3.考点安排  

报名结束后,县(市、区)级会考办根据本县(市、区)实际情况,分别为各学校指定考点。安排结束后,县(市、区)级会考办应制作考点安排一览表,报设区市会考办以及省会考办备案。  

4.考场编排  

考点管理员登录考务管理系统,按以下顺序逐步进行操作:  

1)根据机房情况设立相应考场。一个机房可以为一个考场;  

2)根据各机房每场次的可考人数以及本考点的考试总人数,分别为各场次指定考试时间 和监考 老师等;  

3)编排考场。将考生与某个场次进行绑定,即将考生分配到各个考场的各个考次中去。  

4)查看考场统计,审核各场次人数及时间安排是否合适,确定后完成考场编排工作。  

5)各考点完成考场编排工作后,需下载“考生考场信息表”,打印后下发给学生。  

5.考点准备  

(1)考点要设立考试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做好考务工作、机房管理、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2)布置考点。考点要张贴信息技术考试日程表,并在考试前2天公布。各考点要公布考场分布图、考试场次、时间、考生须知监考人员须知、违纪处理办法等。  

(3)布置考场。具体要求:① 每个考场门口必须有醒目的考场序号和每场次的考试时间;②考场内考试用计算机和备用计算机必须编号,编号与计算机IP地址的尾段一致;  

4考试前1周,考点要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相关设备进行检查,排除隐患,保证电力供应,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5考试前2天,确保考试软件环境正常和安全,且考试结束前不得再组织学生进行上机练习。  

6.监考和督考  

1)县(市、区)会考办在考前应对所有监考教师进行培训,使其明确考试纪律、监考方法及考试管理过程。  

2每考场至少2名监考人员,均由外校教师担任,其中至少1名信息技术学科教师。  

3)开考前,县(市、区)会考办须向每个考点派出驻点监察人员。  

4)凡当年有子女及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不能担任考务工作人员。  

(二)考试过程管理  

1.省会考办在考前1天,开放考场数据文件下载功能。各考点的系统管理员可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本考点的考场数据文件。每个考场一个考场数据文件,包括了该考场中所有场次的考试数据。  

2.首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点系统管理员启动考场监考系统,将本考场的考场数据文件导入后,交给监考老师进行操作。  

3. 考试时间为每场40分钟。每两场考试间隔时间为20分钟。  

4. 考生在考试前1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之内,考生不允许退出考场。考生在开考15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  

5.考生在指定考场就坐并将学考证放在明显位置。监考教师核对考生信息是否正确。  

6.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后输入考籍号码及密码,计算机显示该号码所对应的考生姓名,考生核对无误后,登录并等待系统下发试卷。  

7.开考时间到,监考老师开启本场次考试,所有考生进入考试状态。  

8.考生答题完毕,必须执行“提交”功能,方可完成本次考试。  

9.终场时间到,系统自动收卷,结束本场次考试。  

10.每场次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在监考机上导出本场次成绩文件。每天考试结束后,考点系统管理员收集考场成绩文件并上传到省考务管理平台。  

11.考点全部场次考试结束后,需要将所有考生的原始答卷导出后备份,并上交县会考办,逐级上报到省会考办以备查。  

12. 监考教师应填写“信息技术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发现考生严重违纪作弊的,经监考教师确认后强制收卷,并在监考机上对该考生的试卷标注“作弊”及情况说明。  

第七章 评卷与成绩管理  

第十八条 全省信息技术考试评卷工作由计算机自动完成  

第十九条 全省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以等第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划分方式参见《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十条 考试成绩由省会考办统一管理和公布。通过网络平台开放成绩查询,并下发到各设区市会考办,再逐级下发到各县(市、区)会考办及学校。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违纪考生及违纪人员的处罚办法,参照《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附件1  

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  

   

一、命题指导思想  

江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和本考试大纲为依据,并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学实际情况进行命题。  

全面评价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上信息素养的发展状况。考虑不同地域、学校、学生之间的差异,实现考试过程与学习过程的有效链接,发挥考试对教与学的促进作用。注重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尽量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学生实际。试题考试目标明确、难易适当,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  

二、考试要求  

1.基本要求  

    (1)知识与技能要求  

    根据《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知识与技能”要求如下:  

    ①理解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利用信息技术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信息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②能熟练地使用常用信息技术工具,初步形成自主学习信息技术的能力,能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  

    (2)过程与方法要求  

    根据《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过程与方法”的要求如下:  

    ①能从日常生活、学习中发现或归纳需要利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解决的问题,能通过问题分析确定信息需求。  

    ②能根据任务的要求,确定所需信息的类型和来源,能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相关性。  

    ③能选择合适的信息技术进行有效的信息采集、存储和管理。  

    ④能采用适当的工具和方式呈现信息、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  

⑤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通过有计划的、合理的信息加工进行创造性探索或解决实际问题,如辅助其他学科学习、完成信息作品等。  

⑥能对自己和他人的信息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能归纳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基本思想方法。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要求  

根据《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如下:  

①体验信息技术蕴含的文化内涵,激发和保持对信息技术的求知欲,形成积极主动地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态度。  

②能辩证地认识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日常生活学习的影响。  

③能理解并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理与法律法规,负责任地、安全地、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核的学科能力以上述三维目标为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观察能力  

必修模块:能正确认识有关信息技术设备(如多媒体计算机设备)的相关部件及结构特点,能正确了解常用软件操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选修IA1:能认真观察并正确认识网络技术给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  

选修IA2:能认真观察并正确认识数据管理技术对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影响。  

选修IB1:能认真观察并正确认识多媒体技术呈现信息、交流思想的生动性和有效性及特点。  

选修IB2:能认真观察并正确认识有关实际生活中解决问题的程序化思想,理解使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三个阶段。  

(2)记忆能力  

 必修模块:能准确记住并再现信息技术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操作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方法等。  

选修IA1:能准确记住并再现网络技术的基础知识、基本应用技能、网站设计制作的基本方法。  

选修IA2:能准确记住并再现数据管理技术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VFP设计环境下的常用语句格式和作用,能观察并重现VFP界面及常用对象的属性设置等。  

选修IB1:能准确记住并再现多媒体信息采集、加工的基本概念及基术操作方法。  

选修IB2:能准确记住并再现常用算法和程序设计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VB设计环境下的常用语句格式和作用,能观察并重现VB界面及常用对象的属性设置等。  

(3)操作能力  

必修模块:能运用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工具进行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等。  

选修IA1:能结合实际条件,运用网络技术解决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能掌握网站设计的基本技术与评价方法。  

选修IA2:能运用VFP设计制作简单的数据库,能利用数据库处理日常学习与生活的具体问题。  

选修IB1:能根据信息呈现需求,选择适当的工具和方法,对多媒体信息进行采集、加工、表达、交流。  

选修IB2:能运用VB设计环境进行类、对象的设置,以及进行简单程序设计。  

(4)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必修模块: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与方法正确、合理地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能适应信息技术不断更新与发展。  

选修IA1: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与方法,根据需要正确合理地通过网络技术来解决实际问题,能根据自己的构思来设计制作网站。  

选修IA2: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与方法正确、合理地利用数据管理技术来解决实际问题,并具备初步的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设计能力  

选修IB1: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与方法,根据表达、交流或刨作的需要.选择适当的媒体和多媒体编辑(或集成)工具完成多媒体作品,实现表达意图。  

选修IB2;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与方法正确、合理地利用算法和程序设计的思想来解决实际问题,并具备初步的软件工程的设计能力。  

2.考试要求  

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划分为认知性要求、技能性要求、体验性要求,每个领域的要求又由低到高划分为三个层次,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1)认知性考试要求的水平层次——A  

    A1 了解水平:描述、列举、列出、了解、熟悉  

    A2 理解水平:解释、比较、检索、知道、识别、理解、调查  

    A3 迁移应用水平:分析、设计、制订、评价、探讨、总结、研究、选用、选择、学会、画出、适应、自学、发现、归纳、确定、判断  

    2)技能性考试要求的水平层次——B  

    B1 模仿水平:尝试、模仿、访问、解剖、使用、运行、演示、调试  

    B2 独立操作水平:获取、加工、管理、表达、发布、交流、运用、制作、操作、搭建、安装、开发、实现  

    B3 熟练操作水平:熟练操作、熟练使用、有效使用、合乎规范地使用、创作  

    3)体验性考试要求的水平层次——C  

    C1 经历(感受)水平:亲历、体验、感受、交流、讨论、观察、(实地)考察、参观  

    C2 反应(认同)水平:关注、借鉴、欣赏  

    C3 领悟(内化)水平:形成、养成、确立、树立、构建、增强、提升、保持  

    三、考试范围与模块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知识范围是依据《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的有关规定,包括“必修:信息技术基础”、 “选修IA1:网络技术应用”、“选修IA2:数据管理技术”、“选修IB1:多媒体技术应用”、“选修IB2:算法与程序设计”共五个模块,其中必修模块是全体考生必考的模块,选修IA和选修IB两类四个模块由考生选择其中之一。  

2010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暂定为必修模块。  

    四、考试形式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采用上机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试卷结构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试卷结构如下:  

    1.考试内容分布  

  必修:占60%  

选修(含IAIB):占40%  

2010年,必修占100%  

 2.试题类型分布  

必修:选择题占20%,操作题占40%。  

选修(含IAIB):选择题占15%,操作题占25%。  

2010年全部为必修,选择题约占35%,操作题约占65%  

 3.试题难度分布  

    容易题:70  

    稍难题:20  

    较难题:10  

   


 

附件2  

江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  

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  

(一)考场教师机  

考场教师监考机最低配置要求  

硬件:  

-处理器:P4  2.0G   

-内存: 1G   

-硬盘: 40G 以上可用空间。  

-显示模式要求:分辨率:1024X768,色彩:增强色16位。  

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2000 ServerWindows2003 Server  

-Office2003 完全安装  

(二)考场学生机  

考场学生考试机最低配置要求  

硬件:  

-处理器:P4  2.0G    

-内存: 512M   

-硬盘: 10G 以上可用空间。  

-显示模式要求:分辨率:1024X768,色彩:增强色16位。  

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 XP professional  

-Office2003完全安装  

备注:2010年考试范围暂为必修科目,考生机只需要安装OFFICE 2003即可。增加选修科目后,考生机须安装的应用软件如下:  

算法与程序设计:MS Visual Basic6.0 中文企业版  

多媒体技术应用:Adobe Flash 8中文版,Adobe PhotoShop CS2中文版  

网络技术应用:Microsoft Frontpage2003  

数据库管理:Microsoft ACCESS 2003  

(三)网络及其它要求  

1、考场局域网网络畅通:10/ 100M 网卡,  100M 局域网交换机,全体考试机能与教师机联通。每台学生机须有固定分配的IP地址。  

2、考场学生机必须开放83699002端口,并保证不被其它软件占用。  

3、每个考点需至少有两台以上机器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到省会考办考试中心服务器,以便下载考场数据文件以及上传成绩文件。  

4、无毒环境:考试前须清理考试环境,保证考试在无毒环境下进行。  

5、考试前要关闭、退出相关安全软件(如:360安全卫士,瑞星等),所有机器不安装软件防火墙,如果有防火墙必须设置为禁用状态,特别注意解除禁止office宏命令运行。  

6、如条件允许,建议采用不间断电源。  

   


 

附件3  

考点主考职责  

1.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2.考前一天,指派考点管理员从考务管理系统中下载考场数据文件。  

3.安排有关人员布置考场及检查考点各项设施设备的准备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严格执行《考试实施规则》和省会考办制定的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考点有良好的考风考纪。  

5.安排有关人员发出考生进场信号。  

6.随时掌握考点施考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7.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重大问题要立即报上级部门。  

8.督促考点管理员上传考生成绩文件以及导出和备份考生原始答卷。  

9.做好考点工作小结,及时上报。  

   

   


 

附件4  

考点系统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负责本考点考试系统的管理工作。  

2.考前进行本考点考场安排。  

3.下载考场数据文件。  

4.启动考场监考程序,导入考场数据文件,为监考老师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5.配合监考老师,随时掌握考场考试进展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8.每天考试结束后,上传本考点当天考生成绩文件,并及时做好原始答卷备份工作。  

   

   


 

附件5  

监考教师须知  

1.监考教师应有高度的责任心,监考中既要严肃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心考生,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必须自觉佩戴监考证。  

3.每天首场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打开监考机和考试机,并做好监考和考前准备工作。  

4.每场次开考前10分钟,考生开始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安排考生入坐,督促考生阅读《考生须知》,核对考生信息。   

5. 每场次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开启场次数据,考生可以登录进行身份验证。  

6.开考铃响后,监考教师点击“开始考试”按钮,考生自动进入考试状态。  

7.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及时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违纪考生,经确认后可强行收卷,并在“信息技术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中注明。  

8. 考生在考试实施过程中有疑问时,监考教师应当众予以答复,但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  

9.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抄题,不交谈,不在考生身边看考生答题。  

10.监考教师要处理好考场偶发事件。   

11.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及时导出考场成绩文件,并在当天考试结束后交考点系统管理员上传到省考务管理平台。  


 

附件6  

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如:纸张、文具、U盘、移动电话等。  

2.考生在考前10分钟凭学考证进入考场,并将自己的学考证放在考试机前以备查对。  

3.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后输入考籍号,计算机显示该号码所对应的考生姓名,考生核对姓名无误后,等待系统发卷。   

4.开考15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出考场。开考15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  

5.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及其他考生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如遇不涉及试题的操作疑问,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生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不准传纸条,不准蓄意破坏考试机器,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7.交卷时,考生须执行软件上的提交试卷操作。  

8.考试结束,考生须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9.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处理。  

   


 

附件7  

信息技术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点             考场           考次      

开考时间  

          

结束时间  

         

成绩导  

出时间  

          

   

   

考试人数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缺考人数  

违纪人数  

答卷回收人数  

   

   

   

   

   

缺考考生  

(注明考号及姓名)  

   

   

   

考试情况记录  

   

违纪考生  

(注明违纪行为)  

   

   

   

   

   

   

监考教师签字:  

时间:                     

备注:  

1每场次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如实填写上列项目。记录表如不够填写,可另附纸。  

2.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点按场次顺序(小号考场在上)装订成册,送县(市、区)会考办。  

3县(市、区)会考办,将有违反考试纪律的情况记录以及处理意见汇总,报设区市会考办。  

4.设区市会考办审核处理后汇总上报省会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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