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 横峰中学 >> 文章中心 >> 招生考试 >> 正文 | 今天是: |
大学新生征兵优惠政策 | |||
作者:learnew 文章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点击数:14855 更新时间:2017/6/15 |
|
||
亲爱的同学: 首先,祝贺你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部队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大学校,是砥砺品格、增强意志的好课堂,是施展才华、成就事业的大舞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一大批有责任、敢担当的有志青年携笔从戎、报效祖国。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和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现供参考。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新生入伍,高校无偿为你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 2.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同时,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抚金并增发10%。 3.复学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4.升学优惠: ①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②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④高职(专科)学生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到30%以上。 ⑤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荣立三等功以上 奖励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
|||
文章录入:learnew 责任编辑:learnew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