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根据《关于公布2010年度全省中小学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赣教基字〔2010〕8号)精神,为促进全省普通高中学生技术素养的提高,检验各地通用技术课程开设情况,展示通用技术课程学习成果,营造良好的素质教育氛围,决定在2010年举办全省普通高中学生通用技术设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设计•实践•创新 二、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学生 三、竞赛步骤及要求 竞赛依次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根据实际,将原定各赛事时间(见赣教基字〔2010〕8号文件)进行了调整。竞赛安排如下: (一)初赛阶段 1、初赛时间:6月4日9:00—11:00。 2、初赛考点:各县(市、区)。 3、初赛形式:笔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6月1日各设区市派人到省教育技术装备站领取笔试试卷。由设区市巡视员带到县(市、区)考点,巡视员全程保管,开考时当场开封。 4、初赛内容:通用技术课程的必修课程--《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 5、报名:5月5日前县(市、区)将学校初赛报名表汇总后报设区市装备站,5月15日前设区市装备站将各县(市、区)初赛报名表(使用Excel制表,格式见附件一)汇总后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站。 6、阅卷:初赛后试卷密封由巡视员立即带回设区市,各设区市按全省统一标准进行阅卷、登分,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填写笔试成绩登记表(使用Excel制表,格式见附件二),于6月15日前将组织工作及试卷分析情况小结、笔试成绩登记表、学生答题卷报送省教育技术装备站审核。 (二)复赛阶段 1、复赛时间:6月27日。 2、复赛考点:各设区市所在地。 3、复赛形式:全省统一命题。采用学生当场抽签选题,现场设计制作的方式。由设区市承办单位统一提供材料、工具、设备、测试仪器等。 4、复赛内容:通用技术课程中的《技术与设计2》,主要考查学生进行技术设计、技术制作、技术创新的能力。 5、参赛数量: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赣州、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南昌参加复赛人数在100-150名,萍乡、景德镇、新余、鹰潭参加复赛人数在50-100名。复赛选手现场不到者视为弃权处理。 6、成绩确定:评委当场评分。复赛成绩不和初赛成绩挂钩。 各设区市根据复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填写复赛成绩登记表,于7月1日前将组织工作及复赛分析情况小结、复赛成绩登记表报送省教育技术装备站审核。 (三)决赛阶段 1、决赛时间:7月16日。 2、决赛考点:南昌市。 3、决赛形式:与复赛同。 4、决赛内容:与复赛同。 5、参赛数量:各设区市根据学生复赛成绩进行排序,按以下指标推荐学生参加决赛:赣州12人,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南昌各10个,景德镇、萍乡各6人,新余、鹰潭各4人。决赛选手现场不到者视为弃权处理。 6、成绩确定:由决赛评委当场评分。决赛成绩不和复赛成绩挂钩。 四、奖项设置 (一)设立学生个人一、二、三等奖。评出一等奖60名,二等奖120名,三等奖240名。各设区市二、三等奖获奖指标将根据本市参赛学生人数占全省参赛学生总数的比例来确定。 (二)设指导老师奖。 (三)设立组织奖。根据设区市参赛人数比例、组考工作情况、决赛成绩等方面评选出设区市和县(市、区)组织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材料的,不具备组织奖评选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此次普通高中学生通用技术设计竞赛,与基础教育部门一道,扎实做好竞赛工作,营造良好的高中新课程改革氛围,切实将通用技术课程开齐开好。 (二)各设区市须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在确保考生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竞赛。 (三)本次竞赛活动需要考查学生的设计及动手实践能力,各竞赛承办单位要充分做好竞赛场地、器材设备等相关准备工作。 (四)各校初赛笔试成绩将在全省通报。 附件:一、通用技术设计竞赛参赛报名表二、通用技术设计竞赛笔试成绩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